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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邑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

发布单位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07-5   


 

1. 借书证

  1. 读者按规定办理校园IC卡,凭IC卡进入图书馆书库和阅览室。
  2. 校园IC卡受广东发展银行理财通卡章程约束,仅限五邑大学教职员工、学生和校外读者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、涂改,否则,造成的一切后果由IC卡持有人本人负责。
  3. 校园IC卡如果有遗失,应在第一时间向广东发展银行和本馆挂失,然后到广发行申请补办新卡。在补办新卡期间,读者可以凭广东发展银行的临时卡到图书馆借书。IC卡挂失前,如果被人冒借了图书,由IC卡持有人本人负责。

2. 借还书办法

  1. 读者通过图书馆门禁系统进入书库后,在入口处领取代书牌1块。
  2. 读者可以进入各开架书库,利用各书库检索用计算机,通过题名、著者、分类号、索书号、或ISBN等方式进行检索,然后到书架选书。
  3. 本馆采取开架借阅的方式为读者提供服务,读者不要超量取书,阅后不借的图书请放回原处。
  4. 图书选好,到二楼借书处交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后,方可离开。
  5. 图书可以代还,不可以代借。
  6. 未经办理外借手续带书离馆的,一经查出,除追回图书外,按书价的10倍给以处罚。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3. 借还书数量及期限
1)教职员工、研究生可以借书10册;普通班本科生、专科生、成教生、校外读者可以借书5册。
2)各类图书均可借阅2个月,如有需要,可续借1次,续借时间1个月。续借手续可以在校园网图书馆读者服务栏自行办理、电话办理(电话号码:6013)或到图书馆出纳台由管理员办理。
3) 超过借书期限,逾期1天每册书罚款0.10元。
4. 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

  1. 读者在借书时要先查看所借图书,如果发现有污损或缺页,要及时向管理员出示,由管理员在污损、缺页处加盖印记,以分清责任。
  2. 普通图书出现轻微污损、涂改、撕扯,尚不影响图书正常使用,责任者将被处以5-10元罚款;价值或价格昂贵的图书出现上述情况,责任者将被处以10-200元罚款,情况严重者按下面第3)款处理。
严重污损、涂改、撕扯或丢失图书,责任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原书价的3-10倍接受罚款,罚款数额最低不少于10元。